​台交警拦女子提醒“没穿内衣会引起犯罪” ,遭记申诫两次

发布时间:2023-07-14 11:20

1名穿着浅色外衣及裤子的女子12日上午在北市文山区步行时,遇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张姓员警巡逻,张看到对方一眼,随即上前拦下对方,提醒:“小姐你是不是没穿内衣?”、“这样会引起犯罪…最好赶快回家”当事人觉得莫名其妙,甚至气哭走回家,她事后在社交软体抱怨此事,交大经调查后,表示张员确有拦下、提醒的行为,虽然出于好意,但盘查方式及言词确属不当,记申诫两次。

女子街头遇交警提醒“没穿内衣会引起犯罪”,北市交大出手了

▲女子街头遇交警提醒“没穿内衣会引起犯罪”,北市交大出手了。翻摄自影片

女子发文表示,“后悔没有录音录影”,表示12日下午1时走在万隆街时,突然遇到骑重机的警察将她拦下,一开始先是要求查看证件,她反问为何要拿出,对方见拿不到证件,这时突然盯着她说:“妳穿这样太曝露,若隐若现”,接着又问:“你是不是没穿内衣?”

当事人气上心头,再反问:“是啊,我没穿内衣怎么了?”张姓员警回说:“你这样会引诱别人犯罪?”女子这时又反问:“别人犯罪是我的错吗?他们可以不要犯罪啊!”张此时无话可说,最后叫当事人赶快回家,女子事后越想越气,表示自己是哭着走回家的,“谁再敢跟我说台湾女权高涨?!”

北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,事发后有联系当事人,但对方表示事已过去,不愿接受访查、提告,另约询张姓员警,张表示一切是善意关心,确实有说过这些话,交大表示,张虽然出于好意,但盘查方式及言词确属不当,记申诫两次。

来源:中时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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